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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铜板可能排除在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之外

来源:龙人计算机研究所 作者:佚名 时间:2007-08-10 10:02:21

      从有关方面获悉,新出台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产品“覆铜板”列入了其中。按现行政策,这家曾占尽税收优势的A类加工贸易企业将新增财务成本1500万元。


  这种划分显然是不合理的。生益科技总厂长陈仁喜解释,“覆铜板”用于制造高集成度线路板,产品的核心技术实为中间绝缘层的电子玻纤布及其上涂敷的高分子材质胶水,且目前生益科技已对该技术进行了自主创新,并拥有了自主知识产权。“覆铜板”显然非加工贸易限制类所针对的铜类粗加工产品,而是属于高新IT类产品。
  既如此,陈仁喜又喜从何来?原来,为了将“覆铜板”产品排除在新政策之外,公司组织了专门力量,多次向相关部门进行解释和游说。虽然既定政策并未如其所愿,但据陈仁喜透露,刚收到的最新消息是,有关部门已同意对此进行修改。


  这些日子以来,经历了心理起伏的陈仁喜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国家对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加工贸易企业是积极扶持的,这也有助于带动更多本土企业的参与。


  加工贸易本土化已非新鲜命题。由外资企业主导的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现状,使内资企业的融入显得相当困难。大多数国有和民营企业由于不熟悉国际市场运作和加工贸易方式,利用加工贸易拓展国际市场的能力明显不足。这也是我国希望通过相关政策引导努力去扭转的局面。


  当前,提升我国加工贸易的本土参与度遭遇了哪些阻力?企业又期待着怎样的政策支持呢?

  多因素梗阻本土化进程

  生益科技原是一家港资企业,上世纪80年代末公司组建不久,内地领导者便未雨绸缪开始培育自己的品牌,并逐步掌握了关键技术、拥有了自主知识产权。也正是基于此,面对几年后香港总公司的投资变故,生益科技成功化险为夷,并从此逐渐摆脱了OEM方式。在此过程中,公司自身的努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离不开国家这些年对国内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打造自有品牌等的政策鼓励与资金支持。


  然而,令陈仁喜遗憾的是,多年的付出,公司却始终未能掌握该领域的核心技术,尖端技术仍在外国人手中。


  商务部有关专家对此的解释是,外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从经营一体化和防止技术优势扩散等角度考虑,往往更多地从其公司内部或母国采购相关料件。跨国公司这种对固有采购渠道的依赖,阻碍了我国产业的升级、技术的提升,以及加工贸易的本土化进程。


  本土企业参与加工贸易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直接承接加工贸易;二是为现有加工贸易企业提供配套生产,即做中间品的进口替代。单就后者而言,由于受国产中间品规格和质量不稳定、针对性不符等影响,这种配套或替代也难以有效推进。


  与加工贸易打了近20年交道的原东莞市外经贸局副局长游匡正举例说,东莞的加工贸易以IT产品占较大比重,而东莞的上游生产企业多集中在轻纺等传统产业。产品结构不同便很难配套,而资金、特别是人才的缺乏更加剧了配套实现的难度,影响了加工贸易本土企业的参与度。


  统计显示,目前外资企业占到我国来料加工贸易的54%,占进料加工贸易的92%。

  奖限不宜“一刀切”

  “覆铜板”非铜类粗加工产品,正如医用PVC手套也非普通塑料制品一样。在此次的限制类目录中,记者发现,在“塑料制衣服及衣着附件”一项中,特别注明医用PVC手套排除。


  “这体现了国家政策的有保有压。但毕竟出口商品种类繁多,即便同一税号下也有高、低端产品之分,细化起来绝非易事。”陈仁喜对政策制定层的苦衷也深表理解。


  据记者调查,一个相对细分和完善的奖限政策,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企业都希望今后国家在制定政策前尽量多征求各方意见,通借此来探索和形成更适科学的方式。陈仁喜认为,这有助于推动本土企业参与加工贸易的积极性,引导企业更好地转型升级。


  比如,在加工贸易有关保税物料的政策方面,游匡正指出,如将高新产业与传统产业形成交接的一些中间产品也列入限制类,就会影响传统与高新产业的对接,以及本土企业与外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中的融合。因此,在涉及到为高新产品配套的料件或深加工结转业务时,应保持相关政策的稳定性,不宜将这些产品和企业一概加以限制。


  加工贸易的本土化被普遍认为“知易行难”。对此,业内人士建议,还可考虑从源头上解决,变外资接单为国内接单。具体而言:可促进加工贸易领域的工贸结合,充分利用我国贸易企业的接单优势寻求海外订单,并在国内选择合适的工厂生产。


  另外,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在资金、信息、网络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更多重视和支持。